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