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