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