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