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