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