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 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 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