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