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 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 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