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 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 日发,为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 所赐将军印, 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 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 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 金钱,事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 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 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 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 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