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 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 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