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 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