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