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