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 。文王年未满 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 徐之,不应天道 四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 。臣意论之,以为 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