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 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 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 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 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 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 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 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 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 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