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 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