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 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 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 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 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 衣,持戟居 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 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 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 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 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 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 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 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 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