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 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