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