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 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 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