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