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