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 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