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 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 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