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 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 初郡吏卒 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 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 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 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