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