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