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 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