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