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