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