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