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