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