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