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