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