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