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