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