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