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 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