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