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