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