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 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