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 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