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