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 为太子。 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 :“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 封。庆封与 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 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 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 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 彊,尽灭崔氏 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 权。... 更多 >>